市工商局开展“百日维权”活动维护公平竞争..
为贯彻落实新修订的《黑龙江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》,更好地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,营造消费维权的浓厚社会氛围,市工商局在全市范围内扎实、有效地开展了专项执法行动。
“百日维权活动”于2016年1月20日开始,4月30日结束。在此期间,市工商局组织全系统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春节市场、煤炭市场、山特产品市场、消防安全等专项执法行动,对重点领域、重点商品进行了专项检查,出动执法人员132人次,共检查企业320户,对2户无照经营企业进行了依法查处,对11户未悬挂工商执照企业进行了行政指导,有效地规范了市场主体经营资格和商品质量安全,为我市消费者营造了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。
3月15日,该局组织开展了《黑龙江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》宣传活动。下一步,该局将以“百日维权活动”为契机,继续加大流通领域市场监管力度,将从侧重点、线的“平面”维权转变为社会化、全方位的“立体”维权,大力推动消费维权社会共治,建立政府牵头、行业监管、企业自律、消费者参与、社会监督的消费维权社会共治新机制,切实维权消费者的合法权益。